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检察工作应遵循的根本原则。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把这一根本原则与实践结合起来,提出坚持党的领导,要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坚持依法办事,确保公正司法。二是坚持重大部署、查办要案的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以便及时得到党委的领导和支持,确保检察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三是对党委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所作的重大工作部署,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结合高检院的工作安排,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四是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通过调研报告、检察建议等形式,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