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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检察院一份检察建议 掀起农村征地补偿金专项治理活动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来源:77365hh 编辑: 时间:2012-11-14 00:00:00 点击数:
11月5日,尉氏县大桥乡大李庄村的村务公开栏对征地涉及农户,面积,类型,补偿金额等信息予以了详细公示。十几个村民边看边指点。“这次公开的账目清楚,一看就明白。”70多岁的李风奎老汉满意地说。据了解,目前,尉氏县正在进行为期3个月的农村征地补偿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活动,这一活动,源于尉氏县检察院的一份检察建议书。 今年上半年,尉氏县检察院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重点工程周边环境过程中,从群访,矛盾突出、管理混乱的村中连续查处了4起村干部挪用农村征地补偿款累计金额达1.05亿元的大案。办案检察官通过调查发现,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农村土地被国家和政府征用,征地补偿款的管理和使用成了广大农民关注的焦点。但一些村干部利用自己直接掌管土地补偿款的便利,大肆挪用、挥霍和侵吞农村征地补偿资金,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激起群众极大不满,由此引发群众集体上访案件。经过认真分析该类犯罪发案特点和环节,归纳梳理发案规律,深刻剖析发案原因,该院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规范土地补偿款管理”的专题检察建议。建议对农村征地补偿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强化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和上级监督,对涉农干部进行 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避免违法乱纪问题的发生。检察建议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委书记范付中、县长韩治群等分别作出批示,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检察建议中提出的具体问题,尽快出台措施,抓好落实。 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11月1日,尉氏县召开了由乡镇长、纪检书记、县直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县农村征地补偿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活动动员会,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清芝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向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转发了尉氏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出台了《尉氏县农村征地补偿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决定从2012年10月25日至2013年1月25日,在全县开展农村征地补偿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活动。活动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提高四个阶段。通过专项治理,强化对农村征地补偿金的有效监管,建立以明确职责、完善流程、联合管控、责任追究为核心的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暗箱操作,铲除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土壤和条件,切实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张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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