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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检察院办理的韩可义挪用公款案被评为全省反贪侦查优质案件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来源:77365hh 编辑: 时间:2013-07-11 00:00:00 点击数:
6月19日,笔者从开封市尉氏县检察院获悉,在201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反贪侦查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中,该院办理的韩可义挪用巨额土地补偿款一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贪侦查优质案件”。 2012年3月,尉氏县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土地补偿款犯罪对该县邢庄乡韩庄村村委会委员、出纳兼会计韩可义立案侦查,共查处犯罪嫌疑人韩可义涉嫌挪用土地补偿款8680万元。2012年7月23日,被告人韩可义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经上诉,2012年9月18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是近年来全市查办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涉案金额最大、社会反映强烈的典型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理,严厉打击了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管理、发放征地补偿款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减少了相关领域信访案件的发生,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张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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